字词 | 李立三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李立三1899—1967湖南醴陵人 李立三1399—1967元产阶级革命家,工人运动领导人之一。原名隆郅,湖南醴陵人。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回国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年至安源从事工人运动,参与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1923年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1924年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参与领导武汉和华中地区的工人运动。参加领导了五卅运动。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任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革命委员会委员和政治保卫处处长。同年十二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党的六大后,任中共中央常委兼秘书长、宣传部长等职。1930年犯过“左”倾冒险主义错误。1931年去苏参加赤色职工国际和外国文出版局工作,主编过《救国时报》,主持过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的翻译工作。1946年回国。国共和谈时任军调部东北三人小组成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敌工部部长、城工部部长、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等职。参与筹备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工作。1948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劳动部部长、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等职。在党的第五、六、七、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并当选为第五、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还当选为第三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76年6月22日逝世。 李立三
李立三
李立三1899——1967原名隆郅,又名能至 (治)、敏然、伯山、筆名唯真,湖南醴陵人,1899年 (清光緒二十五年) 生。早年畢業於湖南醴陵中學。1919年赴法國勤工儉學。1920年和趙世炎等在法國組織勞動學會。1921年9、10月間,在進占里昂大學鬥争中,被法國政府武裝押送回國。回國後加入中國共產黨。1922年往安源從事工人運動,任中共安源煤礦支部書記,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主任。1923年任中共武漢區委書記。1924年8月,任中國國民黨農民部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講師; 同年任中共上海區委、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1925年1月,當選爲中共第四届中央委員會委員;5月任上海總工會委員長; 冬,赴莫斯科出席赤色職工國際及共黨國際擴大會議。1926年初歸國,至武漢領導工人運動。在第三次全國勞動大會上當選爲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任中華全國總工會組織部部長。在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上當選爲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任秘書長。1927年四一二政變後,任中共中央五人臨時政治局委員; 4月當選爲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員會委員、政治局委員; 8月參加南昌起義,任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委員兼政治保衛處處長; 12月赴廣州,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1928年7月,赴莫斯科出席中共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爲第六届中央委員會委員、政治局常務委員、中央宣傳部部長。1930年5月,因犯左傾冒險主義錯誤被撤職; 12月赴蘇聯。1931年入莫斯科社會主義大學學習,並參加赤色職工國際與外國文版局工作。1945年6月,當選爲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員會委員。1946年春返國; 夏,任軍事調處執行部東北三人小组成員。1947年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敵工部部長、械工部部長兼職工委員會書記。1948年初,任中共中央東北局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 8月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兼黨組書記。1949年10月起,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委員兼勞動部部長,政務院政務委員,中共中央書記處第三辦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業交通工作部副部長,中共中央華北局書記處書記。1956年9月,當選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員會委員。1959年4月,任第三届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1967年6月22日在北京逝世。終年68歲。 李立三 李立三1899—1967Li Lisan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工人运动著名领导人之一。原名隆郅。湖南醴陵人。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回国,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被派往湖南工作。同年11月以办平民教育名义到安源开展工人运动。1922年先后创建中共安源煤矿党支部和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并任支部书记和俱乐部主任,与刘少奇等领导了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1923年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从事恢复和建立党组织的活动。1924年1月参加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到上海任中共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25年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副书记、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参加领导五卅运动。同年冬去莫斯科出席共产国际第六次执委扩大会议、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大会,当选为赤色职工国际执委。1926年4月回广州参加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长。同年9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驻武汉办事处主任、湖北省总工会副委员长,参加领导了收回汉口、九江租界的斗争。1927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在6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兼宣传部长。同年7月,与周恩来、张太雷、李维汉、张国焘五人组成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取代陈独秀领导工作。8月,参加领导八一南昌起义,任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革命委员会委员。广州起义失败后,调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1928年6 月,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后补选为政治局委员和政治局常委。1930年6月至9月,在任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兼中共中央秘书长和宣传部长期间,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1931年去苏联学习,曾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兼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共产国际工人出版社中文部主任。1938年2月在苏联肃反扩大化中被捕,1939年11月获释,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46年从苏联回国后,历任军调部东北三人小组中共方面首席代表、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东北局职工委员会书记等职。建国后,历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劳动部部长、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等职。1956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1959年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于1967年6月逝世。 ☚ 刘少奇 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 ☛ 李立三 李立三1899—1967Lilisan原名隆郅。湖南醴陵人,生于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 11月18日。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回国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到安源从事工人运动。参加领导了五卅运动。参加了南昌起义。1928年冬至1930年秋,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秘书长、宣传部长等职。1930年6月至9月,在全党推行“左”倾冒险主义政策,给革命造成严重损失。1931年到苏联学习,后参加赤色职工国际和莫斯科外文出版局的工作。1946年回国,历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和党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劳动部部长、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等职。在中共第四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并为第五届、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67年6月22日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致死。 ☚ 张太雷 方志敏 ☛ 李立三1899—1967原名隆郅,湖南醴陵人。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与领导了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五卅运动。1930年6月至9月间犯过“左”倾冒险主义错误,被称为立三路线。1931年去苏联学习。1946年回国,曾任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部长等职。 李立三 李立三1899~1967原名隆郅。醴陵人。先后肄业渌江、长郡、广益中学。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回国后加入共产党。次年参加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1923年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1925年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参加领导五卅运动。当选中华全国工会执行委员。1927年任中共中央工人部部长,参加南昌起义,任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革委会委员和政治保卫处处长。12月广州起义失败,接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中共六大后任中央常委兼秘书长、宣传部长。1930年犯“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次年去苏联学习。参加赤色职工国际。1938年曾因“日特嫌疑”被捕,次年无罪释放后任外国文出版局中文部主任,主持翻择马列著作。1946年春回国,任军调部东北三人小组成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敌工部和城工部部长。1948年任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劳动部部长、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工交部副部长、中共华北局书记等职。曾当选中共第五、六、七、八届中央委员,第五、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第三届常委。“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1980年平反昭雪。 ☚ 李天柱 李幼军 ☛ 李立三 李立三1899—1967原名李隆郅。醴陵市人。曾就读于渌江、长郡、广益中学。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回国后加入共产党。1922年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次年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参加国民党 “一大”后任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25年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是五卅运动主要领导人之一。在第三、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1927年任中共中央工人部部长,领导了汉口收回英租界的群众运动。后建议并参加了八一南昌起义,任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革命委员会委员和政治保卫处处长。广州起义失败后接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中共“六大” 后任中央常委兼秘书长、宣传部长。1930年领导中共中央作出 《新的革命高潮和一省或数省的首先胜利》 的决议,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但很快承认了错误,旋去苏联学习,曾先后参加赤色职工国际和外文出版局工作。1946年春回国,任军调部三人小组成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城工部部长等职。1948年任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劳动部部长、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等职。是中共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五、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大革命” 中被迫害致死,1980年平反昭雪。 ☚ 邓介松 曹孟君 ☛ 李立三1899—1967原名隆郅,湖南醴陵人。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回国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去安源从事工人运动,领导了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后任中共武汉区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上海总工会委员长、湖北总工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等职。先后参加领导五卅运动和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的斗争。1927年中共五大当选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任中央职工委员会书记。同年8月,参加领导南昌起义,后任广东省委书记。1928年中共六大后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任宣传部长。1930年6月至9月犯“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后到苏联学习。1946年回国后,任中共东北局敌工部部长、职工委员会书记等职。建国后,历任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央工业交通部副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部长、华北局书记处书记等职。1967年6月24日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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