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敬
台湾高雄市人,1926年1月5日生。台南师范学校毕业,日本名城大学硕士、博士。曾任高雄市内惟及大同小学校长,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课长,高雄市议会第五、六届议员,高雄市议会民政委员会召集人与国民党高雄市党团书记,《中央日报》 总经理、《建设》杂志发行人等职。1973年2月当选为台湾当局“监察院监察委员”,并兼任“监察院司法委员会”召集人。1976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一届候补中央委员,1981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二届候补中央委员,1993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著有 《柏台献言》 《中华民国监察制度》 (日文)《省政刍议》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