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要
❶ 旧交。 《文选·曹植<箜篌引>》:“久要不可忘﹐薄终义所尤。”{刘良}注:“久要﹐久交也。”{唐}{沈亚之}《秦梦记》:“公谓{亚之}曰:‘本以小女将託久要﹐不谓不得周奉君子而先物故。’”{明}{汪錂}《春芜记·访友》:“忆昔风尘订久要﹐奈雌伏盐车老。 ”{宋}{王安石}《老人行》:“古来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须论久要。” ❷ 旧约。 {元}{无名氏}《合同文字》第一折:“著他回本乡去﹐认了伯父伯娘﹐著他一家儿团圆﹐也见的我久要不忘之意。”{章炳麟}《八月十五夜咏怀》诗:“丈夫贵久要﹐焉念睚眦仇。”《论语·宪问》:“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久要﹐旧约也。平生﹐犹少时。”{邢昺}疏:“言与人少时有旧约﹐虽年长贵达﹐不忘其言。”{晋}{葛洪}《抱朴子·行品》:“守一言于久要﹐历岁衰而不渝者﹐信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