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
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年度内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在年终时,应将“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产品销售税金”、“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等各科目的年末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在本年利润科目内结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最后再将本年利润的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本年利润科目用于结转本年度全年利润或亏损,在年终转帐以前,本年利润科目不应发生记录,经过年终转帐以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