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施工成本
已经进行施工,但尚未完成分部工程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序内容或实行竣工一次结算时尚未竣工工程而支出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未完施工成本对于正确计算建筑企业建安工作量、劳动生产率、已完施工成本和建筑产品销售利润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完施工成本计算应根据建筑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而采用不同的方法。当未完施工数量不大,日常可不计算未完施工成本,只在年末计算未完施工成本; 当未完施工期初、期末变化不大,可用期初未完施工成本作为期末未完施工成本; 当未完施工数量较大,各成本计算期变化较大,应在成本计算期末计算未完施工成本,一般可采用折合约当产量法计算。其计算步骤为: (1) 确定未完施工数量。在成本计算期末应对未完施工进行实地检查,确定未完施工数量并编制未完施工盘点单。(2) 计算折合已完工程数量。根据各分部工程的工序内容,确定各工序的折合系数,将末完施工工程量计算折合已完分部工程量。其计算公式: 折合已完工程量=未完施工工程量×折合系数。(3) 计算未完施工成本。根据期初未完施工成本和本期施工成本,以及已完工程量和未完施工折合已完工程量来计算未完施工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手续也可用计算未完施工预算成本来代替未完施工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