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木兰围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木兰围场清代皇帝行围习武的皇室禁区。在河北围场县境内,距承德北二百三十四里。“木兰”,满语“哨鹿”的意思。建于康熙二十年(1681)。是年四月, 康熙第二次出巡口外,划定围场界限。东西相距三百里,南北直径近三百里,周长一千余里,总面积约一万余平方公里。境内飞禽走兽应有尽有, 为清军行围习武提供了活靶子。地形也适于训练满蒙骑兵越高山、登峻岭、奔平甸、跨深涧的骑射技术。共划分为六十七(《热河志》凡例云:分围场七十余所)个小围场。围场以木栅和柳条边为界, 设立四十座巡逻的卡伦,老百姓不得进入。康熙四十五年,设立围场总管。乾隆十八年(1753),增设左、右翼长各一员,守卫的旗兵增至八百名。每年行围期限,一般是二十天。结束时, 清政府和蒙古王公在张三营举行盛大的庆功和告别宴会。 木兰围场清代满族皇家大型行猎的场所。范围包括今承德市北200里的围场县及内蒙古自治区的克什克腾旗、昭乌达盟和丰宁县的一部分。初时,于围场行 “哨鹿围”,满语谓之 “木兰”,故把围场又称为木兰围场,久之而成地名。康熙二十年(1681),正式设木兰围场。根据境内野生动植物分布及自然特点,选择三面或四面环山的地区,划分为72“围”(猎区),远近相距二三十里不等,最近的仅六七里。其建置按八旗,分四正四隅,以一营房统五卡伦,分地稽察。每年皇帝率王公大臣及外藩少数民族的台吉(王)在此行“春蒐”、“秋狝”等大规模的围猎活动。时围场多以蒙古人充猎人及杂役,清帝则赏赐黄马褂、孔雀翎等。康熙二十九年至三十六年 (1690—1697) 七年间,曾5次北巡,驻跸于此;乾隆皇帝于乾隆三十六年 (1772) 在此立下 “永安莽喀”(行猎地名)碑,记载了行猎的活动。围场不限于围猎,实为满族皇帝及其王公贵族驻跸娱乐的行宫。围场遗址至今仍存,被列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木兰围场 木兰围场清代御用狩猎场。在承德地区围场县境。建于康熙二十年 (1681)。这年四月,康熙出喜峰口行围,经半月勘测,初步确定了围场的界限,于是以“喀喇沁、敖汉、翁牛特诸旗敬献牧场”( 《承德府志》) 的名义,设置木兰围场。围场东西相距300里,南北也约300里,周1000余里,总面积约1万余平方公里。北面为坝上高原,南面为燕山山脉。场区森林密布,清泉萦绕,苍山拥黛,枫林似火,“霜凝肥草净无尘,处处泉源漾碧津”(《热河志》卷二,康熙: 《喜岭外水土》),是行围习武的好地方。围场内根据地形的变化和禽兽的分布,划分成67个小型围场( 《承德府志》)。围场四周,在各隘口,设40座巡逻的卡伦,以木栅为界,立牌“蒙古,民人毋得阑入” (《承德府志》卷26)。木兰围场的命名,来之于“哨鹿”的诱猎方式,“木兰”就是满语“哨鹿” 的意思。每当皇帝狩猎时,侍从们身披鹿衣,头顶维妙维肖的假鹿头,吹起木制长哨,模仿牝鹿的声音,待牡鹿靠近时进行捕捉。这种捕鹿方法即为 “哨鹿”。围场中,除鹿之外,还有黄羊、野猪、虎、豹、锦鸡、鸿雁、天鹅等,出没于林海草原或池淖之中。每年行围,一般为20天。每天黎明,满、蒙管营大臣率满洲八旗、蒙古骑兵及虎枪营士卒,分左右两翼合围靠拢。初只由皇帝、皇太子射猎,以显示皇帝的绝对权威,当围圈缩小至看城附近时,皇帝便驻马观围,满蒙王公和诸部射生手则大显身手,刀剑出鞘,战马长嘶,声震原野,禽兽哀鸣,“雷动猋至,星流霆击”(高士奇: 《松亭纪行》),场面威武壮观。为了外抗沙俄,绥服蒙古,所以在行围时将蒙古王公编入“围班”,在围场通过召见、行猎、比武、野餐、会盟、封爵、赏赐、欢宴等活动,结好并团结蒙古各部的上层人物,从而达到 “备边防、合内外之心,成巩固之业” (乾隆: 《避暑山庄百韵诗有序》) 的政治目的。魏源在《圣武记·国朝绥服蒙古记一》 中说: “本朝抚绥蒙古之典,以木兰秋狝为最盛”,即是指此。围场中还设立了《虎神枪碑》、《木兰纪碑》、《古长城说碑》等碑,记述当时围场狩猎之事。 ☚ 文津阁 龙亭 ☛ 木兰围场 木兰围场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周围500余公里,总面积10000余平方公里,建于清康熙二十年(1681),共有72围(围猎点)。北为坝上高原,南为燕山山脉,雨量充沛,森林密布,河流纵横,适合动物繁衍,是清代帝王习武狩猎、联络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的场所。木兰为满语“哨鹿”之意,是一种用木制长哨模仿鹿声、诱捕鹿的方法。围场建成后,康熙皇帝几乎每年都于中秋时节率八旗官兵和王公大臣来此围猎,称作“秋狝”,借此练习骑射。时间一般持续二十余天,声势浩大,结束时论功行赏,宴饮而庆。蒙古各部的上层人物也会集于此,康熙通过行猎、宴会、赏赐、召见等活动,与其修好,以巩固边疆。雍正时期,将木兰秋狝定为制度,乾隆、嘉庆遵循不改。沿围场边缘设哨所,禁止百姓入内。道光以后“秋狝”之典名存实亡,围场管理渐疏,百姓也渐入内垦植。光绪二年(1876)在其地设围场厅。现存东、西庙宫,驻军遗迹以及多处碑刻。 ☚ 6.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木兰围场诗记碑 ☛ 木兰围场清代皇室和八旗官兵狩猎习武的场所。建于康熙二十年(1681)。地在今河北省围场县境。满语“木兰”,汉译为“鹿哨子”(吹哨引鹿的哨子),以此地设围场为哨鹿所,相沿既久遂视木兰为地名。该地原属蒙古喀喇沁、敖罕、翁牛特等部分管,作为围场后,在周边1300余里间植柳、设卡,并设总管、翼长、防御等官以辖兵丁管理,先后隶热河副都统、热河都统,严禁入内偷猎。守卫的旗兵多时达800余名。内划分为60余所(一说70余所)小围场。康乾(1662—1795)时,几乎年年在此举行“秋狝”之典,每次20日为常,喀喇沁诸部王公辄以千余兵马从之。届期,车驾官兵出避署山庄长驱入围。每围就合,牲兽惊突,周围呵止之声震谷,既而皇帝出“看城”(幔城),纵辔直穿场中,先引矢射,随者乃射。遇猛兽,则命※虎枪营官兵掩杀之。一日一围,五鼓出,未时撤,以猎物颁赏,欢宴王公大臣,时颂为盛事。同时,清廷借行围习武,训练八旗官兵骑射技艺。嘉庆(1797—1820)时,以游牧蒙古马力不济、岁可节银几十万两为由,拟为间年一举,后渐废。 木兰围场清朝围场。木兰系满语“哨鹿”之意,这是北方游牧民族传统的诱猎方式。“三藩之乱”平定后,康熙帝北巡,在塞北燕山深处(今承德地区围场)开辟木兰围场。围场总面积一万另四百多平方公里,其地理位置极重要,是北京通往内蒙及喀尔喀蒙古必经之地,也是蒙古高原进入北京的一条捷径。围场建立后,每年举行秋猎之典,历朝因之。清政府通过习武射猎,进行大规模的军事练兵活动,提高了满蒙八旗兵的战斗力;通过召见宴请蒙古王公,加强对蒙古诸部的管理,起到了巩固北部边疆的作用。 木兰围场建于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四月,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隶属于理藩院。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改隶热河都统。木兰围场位于承德以北一百十七公里,在蒙古部落中,周围一千四百余里。场内根据地形变化和禽兽的分布,划分为六十七个小型围场。在整个围场四周各个隘口,筑木栅和柳条边为界,并设四十座巡逻的卡伦,严禁蒙、汉各族人民入内。满语谓哨鹿为木兰,因以得名。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定设围场总管一人,三品;左、右翼长各一人,正四品,章京八人,五品;骁骑校八人,六品,每旗一人;满、蒙兵丁八百人,掌围场守卫。行围一般在农历每年八月,围期二十天。行围期间,宗人府、内阁及六部派官员组成“行在”,协助皇帝办理行围期间全国军政事务。每次行围,蒙古各部落的上层人物、青海、蒙古、喀尔喀蒙古四部、内蒙六盟四十九旗的王公贵族及察哈尔八旗的蒙古官兵都参加。内蒙的喀喇沁、科尔沁、翁牛特、巴林、克什克腾、敖汉等旗还派出大量骑兵、向导、随围枪手、打鹿枪手、长枪手等协同行围。行围结束时,在张三营举行庆功、告别宴会,先由内蒙的卓索图、昭乌达二盟盟长宴请皇帝和大臣们,然后由皇帝宴赏参加行围的蒙古及各族王公大臣。通过这些活动,加强皇帝与各族上层人物的联系,以收其巩固统治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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