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改革Democratic Reform of Korea
1945年,由朝鲜共产党(1949年6月改名为朝鲜劳动党)和临时政府领导的、以变革封建生产关系和没收外国及买办产业为目标的改革。民主改革的主要内容:(1)实行土地改革,无偿没收日本人、卖国贼、地主及宗教团体的100多万町步土地,分给72万多户无地或少地农民,实行“土地归种田的农民所有”,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2)实行重要产业国有化,没收1034个日本国家、日本法人和私人所有的,以及朝鲜买办资本家所有的工厂、矿山、发电站、铁路、邮电、银行、商店和文化机关,其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90%。民主改革的实施,为朝鲜北方走向社会主义奠定了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