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为”,连词,用在前面分句的谓语之前,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 前面分句的主语往往蒙后省略。后面分句叙述为达此目的而采取的措施。例如: ❶ 为防免这种冒名顶替,我特地照例声明,书里的人物情事都是凭空臆造的。(钱钟书《〈人·兽·鬼〉序》) ❷ 为反驳他们,我们不妨举出红军的战争史。 (毛泽东《论持久战》) ❸ 为使灵活不变为妄动,慎重地考虑情况是必要的。(毛泽东《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 【提示】 “为”大多作介词,用在名词、代词或名词短语等前面,组成介宾短语,表示目的,作句子的一个成分。 例如: ❹ 他想起了赵玉林,他为大伙,把命豁上了。(周立波《暴风骤雨》) 介词“为”跟连词“而”配搭,构成“为……而……”的格式,“而”连接目的状语“为……”,修饰动词。 例如: ❺ 我们的口号是为保卫祖国反对侵略者而战。(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 介词“为”跟助词“起见”配搭,构成“为……起见”的格式,表示目的,作状语。 “起见”,有“的缘故”的意思,带强调的语气。例如; ❻ 人何必增添末路的人的苦恼,为她起见,不如说有罢。 (鲁迅《祝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