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性的特别重大的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而设立的临时性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起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而临时成立的法律监督组织。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检察起诉。任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兼特别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喻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史进前为副厅长,马纯一等21人为检察员。1980年11月5日,特别检察厅向特别法庭提起公诉。起诉书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四项犯罪事实予以起诉,即: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策动上海武装叛乱。特别检察厅在完成任务后,于1981年3月6日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而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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