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文件 最后文件附在会议的其他文件上的文件。它是国际会议或大会工作的正式的简短的摘要。它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❶会议的目的和程序的说明; ❷参加者的姓名; ❸已完成的工作的简短叙述; ❹已缔结的协定目录; ❺已通过的决议的原文。最后文件不是条约。但它所附的各项单独的协定是照录原文的,最后文件和条约具有同样的效力。 ☚ 标准文本 最后议定书 ☛ 最后文件final act又称“蒇事文件”,通常是指一个国际会议结束时正式陈述或总结会议过程的文件。最后文件往往列举会议讨论结果所通过的条约或有关条约的文件,载明它们的名称,有时还包括会议通过的决议以及建议或“愿望”。最后文件通常在会议结束时由参加会议全权代表签暑,例如,1982年12月10日出席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代表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最后文件》上签字。在最后文件上的签字并不意味着最后文件是有拘束的条约,全权代表的签字并不表示国家承受最后文件或其中所列举的条约或有关文件拘束的同意。在例外情形下,最后文件可以构成严格意义的条约,例如,1815年6月9日签暑的《维也纳会议最后文件》,1864年8月22日《修正日内瓦红十字公约》会议最后文件。这些文件具有公约的拘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