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普通教育暂行办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普通教育暂行办法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教育法令。共十四条。提倡“以自由平等博爱为纲”的公民道德,前清各类学堂均改称“学校”;禁用清政府学部颁行的教科书,新编教科书必须合乎“共和民国宗旨”;废止“有碍民国精神及非各学校应授之科目”,《皇朝掌故》、《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等一律禁用;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阶级在教育方面的进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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