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昭宗尽诛宦官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昭宗尽诛宦官案 昭宗尽诛宦官案唐天复元年(公元901年)冬,宦官韩全海等胁迫昭宗幸凤翔(今陕西凤翔),投奔李茂贞。朱全忠率兵入关迎驾,得知宦官已挟昭宗至凤翔军中,乃进军凤翔,围其城。至天复三年(公元903年)正月,凤翔城中粮将尽,难以再坚持。昭宗、李茂贞皆派人至朱全忠营议和。正月初六日李茂贞单独见昭宗,请尽诛宦官,与朱全忠和解,送昭宗还长安。昭宗悦,即遣内养(亦宦官)率凤翔军卒四十人,收捕韩全海等两中尉、两枢密使而杀之。以御食使第五可范为左军中尉、宣徽南院使仇承坦为右军中尉、王知古为上院枢密使、杨虔朗为下院枢密使。当夜又收斩韩全诲之党禁军将李继筠、李继诲、李彦弼及内诸司使韦处廷等十六人。初七日,昭宗遣使送韩全诲等二十余人首级与朱全忠,并求其与李茂贞和解。至二十日,凤翔城内已诛宦官七十余人。朱全忠又密令京兆府搜捕长安城中已致仕及未从驾凤翔的宦官,诛杀九十人。二十二日,昭宗出凤翔城,至朱全忠营,朱全忠乃护驾返长安。二十七日,至京师。二十八日,朱全忠、宰相崔胤同见昭宗,崔胤奏称:“国初承平之时,宦官不典兵预政,天宝以来,其势渐盛,夺百司之权,媚上结下,共为不法。请悉罢诸司使,使其事务尽归于省寺,诸道监军俱召还阙下。”昭宗从之。当日,朱全忠以士卒驱赶宦官第五可范等数百人于内侍省,尽数杀之。凡出使得在外的宦官,亦皆诏所在收捕。宫中只留黄衣(唐代官品卑下者衣黄衣)幼弱的宦者三十人以备宫中洒扫。崔胤等又以宫人宋柔等十一人皆为韩全诲所献,及僧、道士二十余名素与宦官交通往来者,并送京兆府杖杀。昭宗诏成德节度使王镕选送五十人充敕使。自此宣布诏命,皆令宫人出入。宦官所领诸禁军悉归宰相掌握。时内外宦官皆死,唯有河东监军张承业、幽州监军张居翰、清海监军程匡柔、西川监军鱼全禋及已致仕的严遵美被所在藩镇所匿而得免。 ☚ 韦贻范居丧起复案 朱友伦坠马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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