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程度记分scoring of degree of coma
意识变化是伤后神经功能恶化的最早体征。为了从数量上判断颅脑损伤的严重性及其预后,Teasdale和Jennett 1974年提出了昏迷程度记分法,这个记分法包括对运动、语言和睁眼3项检查。在每项检查中,检查者确定病人对一系列强度逐渐增加的标准刺激的最佳反应。
1.最佳运动反应:确定病人两臂活动情况
(1)能按吩咐动作记6分。首先要求病人举起上肢或出示规定的手指数。让病人紧握检查者的手指不一定可靠,但让其放开则是有效的检查
(2)病人对不良刺激能定位记5分。病人不听吩咐,但能用手找到被刺激的部位。刺激强度应最大,而且要不断变换方法。刺激方法包括用手拧斜方肌,用指关节触及胸骨等,这样可以排除病人无意识的弯曲活动
(3)病人能弯曲回缩双上肢记4分,病人对不良刺激能迅速弯曲双上肢,但不能以手定位
(4)异常弯曲记3分。病人受到不良刺激后,能缓慢的内收肩关节,弯曲并内旋上肢,曲腕、握拳,这些类似于“去皮层强直”
(5)异常伸展记2分。病人内收、内旋肩关节,前臂伸直,曲腕、握拳,类似于“去大脑强直”
(6)无运动反应记1分。为了准确起见,检查者须首先除外脊髓损伤,而且要确信其刺激已达到了所要求的强度
2.最佳语言反应:确定病人对声音刺激的最佳反应。如因插管、吞咽困难或口腔损伤不能作出反应时,应放弃此项检查。在统计其他两项检查数值之后记上“V”
(1)有定向力记5分。病人能与他人交谈,能正确发说出自己的名字、所在单位、年月等
(2)精神错乱记4分。病人能说话,但定向力差,或有其他精神错乱的症状
(3)呓语记3分。不能持续交谈,只能乱说乱叫
(4)只能发音记2分。病人只能发出声音,但谁也听不懂
(5)不能发音记1分。病人发不出声来,即使对不良刺激也无声音发出
3.睁眼:确定使其睁眼的最小刺激。如果因物理因素(如包扎、眼睑肿胀)不能睁眼时,在昏迷记分表上记上“E”
(1)自动睁眼记4分
(2)说话引起睁眼,或叫其名字引起睁眼记3分
(3)疼痛刺激引起睁眼记2分
(4)不睁眼记1分
将上述3项检查的分数加在一起,如果3项都能做,其分数范围为3~15分。其判断标准是:
❶对吩咐无反应;
❷不能讲出令人理解的话;
❸不能睁眼。按此标准,总分在7以下。如果总分在9以上,就不能认为病人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