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至康熙六年
明朝建立后,在地方上废除行省制度,另设十三布政使司和南北两直隶。南直隶辖有今江苏、安徽两省。安徽当时分属七府以及四个直隶州。从这时起,安徽省界和县名才基本定型。
凤阳府:领凤阳、临淮、怀远、定远、五河、虹五县以及寿州(领霍丘、蒙城二县)、泗州(领盱眙、天长二县)、宿州(领灵璧县)、颍州(领颍上、太和二县)和毫州。
庐州府:领合肥、舒城、庐江三县及无为州(领巢县)、六安州(领英山、霍山二县)。
安庆府:领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六县。
太平府:领当涂、芜湖、繁昌三县。
池州府:领贵池、青阳、铜陵、石埭、建德、东流六县。
宁国府:领宣城、南陵、泾县、宁国、旌德、太平六县。
徽州府:领歙县、休宁、婺源、祁门、黟县、绩溪六县。
徐州:安徽境内的萧县、砀山县属之。
滁州:领全椒、来安二县。
和州:领含山县。
广德州:领建平县。
清顺治二年(1645)改明南直隶为江南省,设江南布政使司,在安徽境内置凤阳巡抚和安庐池太巡抚,兼理操江军务。顺治六年(1649)废。顺治十八年(1661),又设江南左右布政使司,右布政使驻苏州,左布政使驻江宁(今南京)。以左布政使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以及徐、滁、和、广德四州,基本上包括了今天安徽省全境。康熙六年(1667),撤销江南省,正式改定江南左布政使司为安徽布政使司,仍驻江宁,时称“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滁(州)和(州)广(德州)等处承宣布政使”,简称安徽承宣布政使司。这是安徽正式建省的开始,建省初期的行政区划,基本同于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