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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明会典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明会典

书名。明弘治时官修,正德、嘉靖时续修,万历时重修。重修本228卷,题为申时行等撰,万历十五年(1587年)成书。体例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纲,分述各行政机构的职掌与事例。冠服仪礼等并附有插图,内容较《明史》各志为详。刑部占21卷,叙述明代律例、罪名诸事。可供研究中国法制史参考。

《明会典》

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以累朝典制散见于简册卷牍之间,百司难以查阅,民间无法悉知,故敕儒臣分馆编辑,弘治十五年(1502)书成,称为《大明会典》,共180卷。明神宗万历四年(1576)重修,万历十五年(1587)二月书成,称《重修会典》,共228卷。《重修会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构的执掌和事例。首卷为宗人府,其后吏部12卷,户部29卷,礼部75卷,兵部41卷,刑部22卷,工部28卷,都察院3卷,通政司、六科、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僧禄司各1卷,以上文职衙门共226卷,武职衙门仅2卷,列叙五军都督府和各卫等。

明会典

081 明会典

明代的行政法典。明英宗正统年间至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编纂。“凡事关礼度者,悉分馆编辑之,百司庶府以序而列,官各领其属而事皆归于职,名曰《大明会典》。”其后,武宗、世宗、神宗三朝都重加校订增补,编有《正德会典》、《嘉靖续纂会典》、《万历会典》。流传下来的是《正德会典》和《万历会典》。全书以官职分卷,其下记载与其有关的律令、事例。如成文法典、法规无适用条款者,则只载事例。

☚ 明大诰   大清律例 ☛
明会典

明会典

明代官修典章制度汇纂。有一百八十卷和二百二十八卷两种版本。《明会典》的修纂,始于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总裁为明大学士李东阳、焦芳、杨廷和,副总裁为吏部尚书梁储,纂修官为翰林院学士毛纪、侍讲学士傅珪、侍读毛澄、朱希周。至十五年十二月修成,武宗正德四年(1509)重校刊行,共一百八十卷。仿《唐六典》、《元典章》体例,记述明初至弘治年间的行政法典。其文职衙门部分,载从宗人府以下和吏、礼、兵、工、户、刑六部及其他衙门;武职衙门部分,载从五军都督府以下诸衙,各分类详述其职掌。明有南、北京。南京诸曹,分附于北京诸曹末,不别立条目,惟与北京有异者别出另立条目。其官制前后不同者,如太常司改为太常寺之类,则书其旧职官名,而注明没改为某官。若另设公署者,如鸿胪寺本为仪礼司之类职官,则书其新名,而注明本为某官。至户口、贡赋之盈缩,制度条科之改易,一并连载,以见其变通之源流。《明会典》在纂修时参考了当代有关典制史籍《皇明祖训》、《御制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定制》、《孝慈录》、《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等十二种。此为第一次纂修,它奠定了全书的体例、规模和内容的基础。明世宗嘉靖初,诏改修《明会典》,至二十八年(1549),修成《续大明会典》五十三卷,未颁行。此为第二次纂修。明神宗万历四年(1576)诏重修会典,由张居正领衔,由申时行等于万历十五年修成,共二百二十八卷。重修《明会典》增加了正德至万历年间事,以六部为纲,分述诸司职掌与事例、冠服、仪礼等,并附有插图。田土、户口、驻军、粮饷等亦多列有详细统计数字,“于一代典章,最为赅备”(《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八十一),其内容详于《明史》诸志,是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史籍。
《万有文库》收录了万历年间重修的《明会典》二百二十八卷本。

☚ 元史   弇山堂别集 ☛
明会典

明会典

书名。题申时行修。实为明中后期官修。明弘治十五年 (1502),先由徐溥纂修成180卷,由李东阳重校后于正德四年 (1509) 初刊。嘉靖八年 (1529),霍韬等续纂此书,未及刊行。万历四年 (1576) 又行重修,至十五年二月书成。这两种版本,卷数不同,内容繁简不同,以万历刊行本较为通用。故一般称引 《明会典》,多指万历本而言。万历本共228卷。体例以六部为纲,分述各行政机构的职掌和事例。其中文职衙门226卷,首列宗人府,然后依次介绍府、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六科与各寺、府、监、司等; 武职衙门两卷,介绍五军都督府及各卫等。本书记载许多明代官方的原始资料,很有价值: “凡史志之所未详,此皆具有始末,足以备后来之考证。” 比如,各官职之下多列有田土、户口、驻军、粮饷等详细数字,虽与实际情况有些出入,却也为定量考察研究明代的政治、经济、军事和宫廷机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本书介绍冠服仪礼,附有插图180卷的 《明会典》,北京图书馆现存有万历刻本。228卷的 《明会典》,以 《万有文库》第二集所收的该书为通行本。

☚ 崇祯长编   明会要 ☛
明会典

明会典

(明)弘治时官修,嘉靖时续修,万历时重修。228卷。体例仿《唐六典》,以官职为纲,载明行政机构职掌、沿革、掌故、事例以及冠服、仪礼等,附有插图。内容较《明史》为详,于典章制度的记载也优于《明会要》。有《万有文库》本通行。

☚ 明会要   清会典 ☛

明会典

书名。明弘治时官修,正德时刊行,嘉靖时续修。重修本二百二十八卷。以六部为纲,分述各行政机构的职掌、沿革、掌故、事例及冠服、仪礼等,对各行政部门的章程、法令、典礼记载尤详。


明会典

书名。明英宗正统年间开始编纂,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年)成书,称为《大明会典》。正德、嘉靖、万历朝屡次重修的,称《重修会典》共二百二十八卷。体例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纲,分别记载与各行政机关有关的律令、事例、职掌、冠服礼仪等事项。其中刑部二十一卷,叙述明律例罪名诸事。较明史各志为详。为后世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史料。

明会典

二百二十八卷。明申时行 (1535—1614)撰。申时行,字汝默、号瑶泉,长洲 (今江苏苏州市)人。明大臣。嘉靖四十一年 (1613)进士第一,以文字受知张居正。万历中继张四维为首辅。时神宗宠信郑贵妃,欲立其所生皇三子常洵为太子,申时行屡请建储,不从。后为言官所论,求罢归里。是书先由徐溥于弘治十五年(1502)纂修成一百八十卷。李东阳于正德四年 (1509)初校刊行。嘉靖八年 (1529),霍韬等续纂,未及刊行。万历四年 (1576)至万历十五年,这本题申时行重修的《明会典》问世。这个本子与以前的版本相较:篇幅加大、内容增多,故此本较为通用,而一般称引《明会典》也多指此万历本而言。此本二百二十八卷,体例以六部为纲,分述各行政机构的职掌和事例。其中文职衙门二百二十六卷,首列宗人府,然后依次介绍宗人府、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六科与各寺、府、监、司等。武职衙门两卷,介绍五军都督府及各卫等。是书汇总明代的典章制度,是研究明史的重要著作。其中记载的明代官方的原始资料,很有价值。“凡史志之所未详,此皆具有始末,足以备后来之考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八十一)如田土、户口、驻军、粮饷的介绍多列有详细的数字,尽管里面有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但毕竟为考察明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另外本书的冠服仪礼也配有插图。《明会典》 的材料是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刊布的《诸司职掌》为主要依据,并参考《明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孝慈录》、《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等书写成的。这些书有的已不多见,《明会典》则保存了这些书中的许多资料。是书以《万有文库》第二集所收的该书为通行本。徐溥等修的一百八十卷的《明会典》北京图书馆藏有万历刻本。

明会典ming hui dian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Ming Dynasty

明会典

明代官修的一部典章制度书。此书修过多次,目前通用的是万历时申时行等重修的二百二十八卷本。材料以洪武初刊布的《诸司职掌》一书为主,参以《明祖训》、 《大诰》、 《大明令》、《大明集礼》、 《洪武礼制》、《礼仪定式》 《稽古定制》、《孝慈录》、《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律》、《宪纲》等十二种书,并附历年事例。该书以六部为纲,详述其职掌及历年事例,而以宗人府置六部前,诸文、武职置六部之后。是记述明代典章制度最详细、最完备的书,是研究明代最基本的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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