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教育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山东省人民政府着手对国统区旧教育进行彻底改造。从1952年,政府开始接管私立学校,到1956年全部接办完毕。1952年下半年,省政府又制定了《高等学校调整方案》,建立华东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委员会山东分会,着手对高等教育的改造。早在1949年11月,省政府就颁布了《中等学校工作纲要(草案)》、《恢复和整顿小学实施草案》,统一了全省中小学各科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采用了统一的省编教材。在各级各类学校确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政治思想教育的工作制度,废除了旧学校的“公民”课和军事训练,设置了政治理论课和时事政治课,建立了班主任、辅导员和团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制度,使政治思想工作日趋正规化、制度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的旧教育改造,对促使学生成为“新民主主义自觉的积极的成员”、划清敌我界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改变教师的精神面貌,促进全省教育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