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总理府
日本总理大臣直接领导的行政机关。由总理府本府、3个委员会和9个厅组成。总理府本府即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抚恤、统计、荣典以及别的部门不管的事项。3个委员会是国家公正交易委员会、国家公安委员会和公害调整委员会。国家公正交易委员会负责实施《禁止垄断法》,促进企业竞争和公正交易。国家公安委员会负责掌管国家警察,监督地方警察工作。公害调整委员会负责调停、裁决各种重大公害纠纷。9个厅是宫内厅、行政管理厅、防卫厅、经济企划厅、科学技术厅、环境厅、国土厅、北海道开发厅和冲绳开发厅。厅的长官多为内阁成员,由总理大臣亲自委任。宫内厅负责掌管皇室及有关天皇国事行为等事务。行政管理厅负责监察和调查各级行政部门的业务实施情况,综合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定额。防卫厅负责组织、管理三军自卫队,拟定作战方案,决定军事行动。经济企划厅负责制定经济规划和经济政策。科学技术厅负责规划、开发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综合调整政府和民间的科技研究,环境厅负责制定保护环境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国土厅负责对国土整治、开发、利用的综合规划。北海道开发厅和冲绳开发厅负责对本地区的综合规划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