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常任委员会
日本国会里负责审理一切有关议案与请求的常任机构。常任委员会是各种委员会中最为重要的委员会,在每届新国会开始时组成,任期与国会相同。委员按党派席位比例来分配。议长、副议长、内阁总理大臣、其他国务大臣、内阁官房长官、副长官以及政务次长均可担任常任委员会委员,也可以辞去被分配的常任委员,由其所属政党的议员兼任。现在,日本众、参两院分别设有16个常任委员会,即内阁、地方行政、法务、外务、大藏、文教、社会劳动、农林水产、商工、运输、递信、建设、预算、决算、议院运营以及惩罚常任委员会。常任委员会设委员长,由委员选举,议长任命。常任委员会开会的法定人数是委员的半数以上,议案经出席委员的过半数赞成始为通过。在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委员长有权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