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 1950年1月27日政务院第17次政务会议通过。 共26条。主要内容是,规定全国设下列各级税务机关:中央财政部税务总局,区税务管理局,省、盟或中央直辖市,区辖市税务局,专区税务局及省辖市税务局,县、旗、市、镇税务局、税务所。各级税务局,经许可,得设置特种税务机构。规定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及其人员编制、机构设置。 同时还对本规程的法律效力及其施行时间作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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