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国家机构又称“社会主义国家机构”。无产阶级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主要特征: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为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由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应为人民服务,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职能,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有力工具。其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共产党的领导原则、民主集体制原则、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并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及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一般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