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简称“合资企业”。 国外企业和我国企业以我国有关法律为依据,共同投资兴建,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润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形式。是利用外资的形式之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性质,从法律上讲,它是我国一个法人;有起诉应诉能力;从公司类别上讲,是有限责任公司;从所有制来说,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 合资企业是一种股权式合资,外方主要通过合资企业中所占的资金股份分取红利。 双方可以现金、设备、厂房、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新设计权、图案权、商标权等)等作为投资股份,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