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施肇基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施肇基1877—1958浙江杭县(一说江苏吴县)人 施肇基
施肇基
施肇基1877——1958字植之,浙江錢塘 (今杭州)人,1877年 (清光緒三年) 生。9歲入江寧府立同文館。翌年考入上海聖約翰書院,肄業三年,後專習漢文二年。16歲隨楊儒赴美國,任駐美使館翻譯生。20歲入康乃爾大學,後因出使俄國大臣楊儒奏調爲駐俄使館隨員,輟學一年。1900年獲康大文學士學位。1902年獲康大文學碩士學位; 同年夏回國。1903年任湖廣總督署洋務文案兼鄂省留美學生監督。1905年隨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憲政,任一等參贊。1906年署郵傳部右參議兼京漢鐵路局總辦,並應考試,得法政科進士。1907年調任京奉鐵路局會辦。1908年任吉林西北路兵備道兼濱江關監督。1909年升任吉林交涉使。1910年調任外務部右丞。1911年轉任外務部左丞,旋任出使美、日、秘大臣,未及赴任,辛亥革命爆發。1912年4月,任北京政府交通部總長兼署財政部總長。1913年任總統府大禮官。1914年6月,任中國駐英國全權公使。曾出席巴黎和會。1920年9月,任駐美國全權公使。1921年任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團代表。1922年5月回國。1923年1月,任外交部總長,4月辭職,回任駐美公使。1925年任中國出席關税特别會議全權代表。1926年5月,任外交部總長,未赴任。1928年7月,任國民政府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董事。1929年1月,任駐英全權公使。1930年任出席國際聯盟中國全權代表兼國聯理事會中國全權代表。1931年5月,任行政院倫敦購料委員會主席; 9月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11月任國民政府委員。1933年1月,任駐美公使,1934年任出席日内瓦國際禁煙會議第一、二次會議中國全權代表。1936年6月,使館升格,任駐美大使。1937年5月,辭職返國。抗日戰争爆發後,任國際救濟會宣傳組主任,兼上海防癆協會董事長。1938年6月,任第一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0年12月,任第二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1年任中國物資供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46年6月,任出席舊金山會議中國代表團高等顧問。1948年,任國際復興開發銀行顧問委員。1958年1月4日,在美國逝世。終年81歲。 施肇基(1877—1958)近现代吴江(今江苏苏州)震泽人。字公立,号植之。施肇曾二弟,唐绍仪侄女婿。清光绪十二年(1886 年)就读于江苏江宁府立同文馆,次年入上海圣约翰书院,曾任《圣约翰之声》主编,后转入国文书院。十九年任驻美公使馆翻译生,后为随员。二十五年曾调任驻俄公使馆随员,派充出席海牙国际弭兵会议中国代表团参赞官。二十七年于美国康奈尔大学毕业,次年获硕士学位,为该校毕业的首位中国留学生。任湖北巡抚端方洋务文案,西北路中学堂监督、湖北省留美学生监督,后为湖广总督张之洞洋务文案,曾兼洋务局交涉委员、铜元局董事等。三十一年随端方等五大臣考察欧美宪政,任一等参赞,保举候补道。次年赏法政科进士。曾任邮传部参事、北宁路会办、京汉铁路总监督,署邮传部右参议。调任京奉铁路会办,署吉林交涉司西北路道兼滨江关监督、吉林木殖局总办。宣统元年(1909 年)实授哈尔滨道,次年任吉林交涉使、外务部右丞,三年转左丞。武昌起义爆发后派充驻美西秘古四国公使,未及赴任。1912 年任唐绍仪内阁交通总长,兼代财政总长,转任大总统蒙事顾问、大礼官。1914 年任驻英公使,兼中英友谊会副会长。1919 年参加中国代表团出席巴黎和会,拒签丧权辱国的和约。次年调任驻美公使。1921 年以中国首席代表率团参加华盛顿会议,收回日占山东领土主权,获一等大绶宝光嘉禾章。1923 年曾署张绍曾内阁外交总长,后兼日内瓦国际禁烟会议中国全权代表、北京关税特别会议特别委员会中国委员,负责交涉中美合办无线电台案。次年商定将美国退还庚子赔款用于中华文化教育基金会,当选基金会董事。1926 年辞任颜惠庆内阁外交总长,次年兼中华国民拒毒会名誉副会长。1928 年兼驻日内瓦国际联盟中国首席全权代表,调任驻英公使,兼中英贸易委员会主任,次年兼任万国邮政联合会中国全权代表。1931 年九一八事变后,特派为国联行政院中国代表、国联理事会理事,交涉并控诉日本侵占东三省罪行,被特任为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部长,次年因交涉失败辞去本兼各职。1933 年初改任驻美公使,1935 年升格为首任特命全权大使,成功商订中美白银协定,被推为美国友华会名誉会长。次年奉调免职。抗日战争爆发后力主抵抗,任中国红十字会上海国际委员会筹募兼宣传主任。次年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被聘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理事,兼上海国际救济会名誉会长、上海难民救济协会名誉副会长,创办上海防痨协会,任常务董事、会长兼附设防痨医院董事长。1939 年兼儿童营养促进会会长、中美文化协会顾问。1941 年赴华盛顿,被罗斯福总统聘为美国南非洲国际和平五人委员会非美籍委员,出任中国物资供应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45 年出席旧金山联合国会议,任中国代表团高级顾问。1948—1950 年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顾问委员会委员。病逝于美国。著有《施肇基早年回忆录》。 施肇基 056 施肇基1877—1958字植之,浙江杭县人。早年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后留学美国,获硕士学位,于1902年回国。1905年随五大臣出国考察。1910年调任清政府外务部右丞,不久改任左丞。1912年后在唐绍仪内阁任职。1914年6月出任驻英公使。曾作为中国代表之一出席巴黎和会。1920年9月改任驻美国公使,以中国首席代表身分出席华盛顿会议,提出维护中国主权的“十点意见”。1928年11月任南京国民政府驻英国公使,出席国际邮政会议。后任中英贸易委员会主任。1931年7月任中国出席国联大会首席代表。“九·一八”事变后任中国驻国联理事会代表。1932年调任驻美国公使。1935年6月升格为驻美国大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际赈灾委员会宣传处主任。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任中国国防物资委员会副主任,驻华盛顿为中国争取战时物资。1945年6月任中国出席联合国国际组织代表团顾问。后寓居并病逝于美国。 ☚ 颜惠庆 曹汝霖 ☛ 施肇基 施肇基字植之,浙江钱塘人,1877年生。上海圣约翰书院肄业,获康乃尔大学文学硕士学位。曾任驻美使馆翻译生。1903年任湖广总督署洋务文案兼鄂省留美学生监督。1905年任一等参赞。1906年署邮传部右参议兼京汉城铁路局总办。1907年调任京奉铁路局会办。1908年任吉林西北路兵备道兼滨江关监督。1909年升任吉林交涉使。1910年调任外务部右丞。1911年转任外务部左丞,旋任出使美、日、秘大臣。1912年4月任北京政府交通部总长兼署财政部总长。1913年任总统府大礼官。1914年6月任中国驻英国全权大使。1920年9月任驻美国全权公使。1921年任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代表。1923年1月任外交部总长。1925年任中国出关税特别会议全权代表。1926年5月任外交部总长。1928年7月任国民政府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董事。1929年1月任驻英全权公使。1930年任出席国际联盟中国全权代表兼国联理事会中国全权代表。1931年5月任行政院伦敦购料委员会主席;9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11月任国民政府委员。1933年1月任驻美公使,1934年任出席日内瓦国际禁烟会议第一、二次会议中国全权代表。1936年6月任驻美大使。抗战爆发后,任国际救济会宣传组主任兼上海防痨协会董事长。1938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0年12月任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1年任中国物资供应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46年6月任出席旧金山会议中国代表团高等顾问。1948年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顾问委员。1958年1月4日在美国逝世。 ☚ 施觉民 施嘉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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