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总成本企业用于施工生产并归集到各个成本计算对象上去的全部生产费用。建筑产品的价值是由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劳动者为自身消费所创造的价值和为社会积累创造的价值三部分组成。前两部分是形成工程成本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工程总成本可作两种解释。一是指施工企业所承担施工的各个成本计算对象主要是单位工程的总成本。它是通过施工企业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分别进行成本核算归集的各单位工程的总成本。二是指施工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的总成本。它是通过施工企业按其承担的全部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归集的生产费用,主要是按年或月划分。施工企业应分别进行两种施工工程的成本核算。前者用以分析各单位工程的成本超降情况以及编制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决算; 后者用以分析一定时间内企业施工工程总成本的超降情况,并可据以编制本企业的工程成本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