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剑翘行刺孙传芳案
1935年11月13日,大军阀孙传芳在天津居士林诵经时,被一名叫施剑翘的女子击毙。施剑翘当即自首,并声称是为父施从滨报仇。施从滨于1925年任山东军务帮办兼第一军军长,同年10月与孙传芳的军队在安徽交战时,被孙俘斩。刺孙案发生后,天津地方法院与河北高等法院前后共开庭七次,三审结案,于12月16日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十年。此案发生后,社会舆论多寄同情,全国各地声援电报不计其数,纷纷呼吁赦免施剑翘。冯玉祥、宋哲元等二十多名党政大员联名上书国府主席林森,要求赦免。1936年10月16日,南京政府颁发明令,宣布对施“特予赦免,以示矜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