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0年10月。前身为新疆省人民检察署。1955年1月改称人民检察院。1955年10月,新疆省人民检察院改称现名。1968年1月,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相继实行军事管制。1978年5月恢复。1979年底,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相继重建。内设机构:监察处、审查批捕处、审查起诉处、反贪污贿赂局、监所检察处、法纪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等工作部门。下属155个检察院。历任检察(署)长:刘护平、那比江(维吾尔族)、赛甫拉也夫(维吾尔族)、安尼瓦尔·贾库林(哈萨克族)、哈生木别克·色依提江(哈萨克族)、刘奋生、米吉提·库尔班(维吾尔族)、买买提·玉素甫(维吾尔族)。机关刊物是《新疆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