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府 新民府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奉天省。《清史稿·地理志二》: “新民府: 〔省西120里。明,沈阳中卫与广宁左卫地〕。嘉庆十八年 (公元1813年) 六月,分承德、广宁2县地置新民厅,隶奉天府。光绪二十八年 (公元1902年) 升为府。广530里,袤170里。北极高41度56分。京师偏东7度33分。领县2镇安、彰武。” ☚ 新兴州 新城府 ☛ 新民府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沈阳市西北部,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治所即今辽宁省新民县。辖境东界奉天府,西接广宁县,南临奉天府辽中县,北连辽源州。禹贡为青州之域。虞舜分青州东北为营州,即今辽河以东地区。辽属东京道。金属辽宾县地及懿州东境。明为沈阳中卫及广宁卫地。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设巡检于府城东20里巨流河。二十九年,于府城西50里设白旗堡,小黑山佐领。嘉庆十八年(1813),分承德(今沈阳市境)、广宁两县地设新民厅,隶奉天府。以牧场放荒设总管。光绪二十八年,升新民厅为府,于小黑山增置镇安县,于养息牧场地增置彰武县,隶之。清末民初,治内有汉、满、蒙、回、朝鲜等民族居住。1913年降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