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通过基本建设投资活动而新增加设计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它是用实物形态表现的基本建设投资活动的最终成果。它对物资生产部门的扩大再生产和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在计划统计工作中,新增生产能力是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速度和效果的重要指标,是国家进行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考核检查有关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主要指标。新增生产能力,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或项目)为对象,如一条铁路线、一个码头泊位等,当单项工程建成,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投入生产,才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改扩建或更新改造的项目,如无设计能力资料,可根据验收时鉴定净增能力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