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省第16届运动会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省第16届运动会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省第16届运动会全省性综合运动会。民国三十二年 (1943) 10月10—16日在耒阳县金盆塘体育场举行。第六战区司令长官陈诚任名誉会长。省主席薛岳任会长,省临时参议长赵恒惕等7人任副会长,省政府秘书长王光海任副会长兼筹备处长,湖南大学体育教授袁浚任总裁判。比赛按军警、学生、公开3组分别进行。军警组为驻湘各军警单位,有男选手153人。公开组、学生组改以县市为单位,共有50个县、市,男女选手1484人参赛。田径、游泳、篮球、排球为3组共设竞赛项目,军警组增设武装竞技、国术,公开组增设足球、网球、国术,学生组增设足球。另设“精神锦标”评选。田径赛中男子有9人次破万米、铅球、标枪3项省纪录;女子破50米、跳高、铅球3项省纪录。“精神锦标” 为益阳代表团所获。 ☚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省第15届运动会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省第17届运动会 ☛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