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总统
斯里兰卡国家元首、行政长官、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总统有以下职权:
❶在每届议会会议开幕时发表政府政策声明。
❷主持议会开幕式。
❸接受和承认外国使节,任命和委派驻外国的大使、高级专员、全权代表和其他外交代表。
❹掌管共和国国玺,任命总理、内阁部长、审计长、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和法官。
❺负责法律规定属于总统权限的共和国土地和不动产的授予和处理。
❻宣布战争与和平。
❼赦免或减缓刑罚等。总统有权参加议会,向议会发表演讲、呈交咨文。参加议会会议时,除无投票权外,享有议员的一切特权和豁免权。总统因病或出国不能行使职权时,可由其指定总理代行总统职务,同时指定1名内阁部长代理总理; 总理空缺或因故不能代行总统职权时,可指定议长代理总统。现任总统朱尼厄斯·理查德 ·贾亚瓦德纳,1984年5月曾访问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