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贸易法NonIntercourse Act国会于1809年通过,以代替已被废除的禁运法。断绝贸易法禁止与英国和法国进行贸易,直到英法双方或其中一方同意废除诸如强征服役、掠夺船只和限制贸易等做法。这些做法促使美国制定了该法令及1806和1807年的法令。断绝贸易法恢复了1807年法令禁止的与其他国家的贸易。1810年,拿破仑敏锐地意识到美国这一法令的政治威力,对美国的贸易不再执行柏林敕令与米兰敕令。结果正如他所料,美国继续对英国实行的贸易禁运成为1812年战争的起因之一。 断绝贸易法Non-Intercourse Act美国为针对英、法等国侵犯美国中立权而制定的法案。1790年3月由国会通过。规定禁止美国与英、法两国通商;禁止英、法的武装船只进入美国港口;授权总统签发与尊重美国中立权的国家重新通商的命令,准许美国商人在英国和法国统治范围以外的地区通商。该法虽较《封港法》缓和,但美国对外贸易仍因此蒙受重大损失。1810年5月为《梅肯二号法案》所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