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遗产
中外历史上留传下来的一切文艺作品、文艺论著和其它文艺资料的总称。世界多数民族都有自己的文艺遗产,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文艺遗产尤其丰富、灿烂。文艺遗产是人类无比珍贵的文化财富,是后代文艺赖以产生发展的肥沃土壤,各个时代的文艺无不是在前人文艺遗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各时代文艺发展的这种基础越来越雄厚,文艺便逐渐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向前发展。但文艺遗产是历史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它的意义和作用也发生变化。同时,文艺遗产是一个包蕴着精华的庞杂整体,其中有各种各样的遗产,它们有阶级性质上的差异,有在历史上起积极作用、消极作用的区别,有艺术成就高低的不同。因此,对文艺遗产的继承,从来都是有所选择,批判继承,汲取所需,为我所用的。社会主义文艺的发展更要遵循这一规律,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批判地继承优秀文艺遗产。“剔除其封建糟粕,吸取其民主精华”、“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该肯定的肯定,该否定的否定,对那些曾在历史上起过积极作用,今天仍能发挥作用的,加以利用,对那些在历史上起过积极作用,今天已失去作用或可能起消极作用的,则公正地分析批判,放在一定历史范围内,科学阐明其历史地位和意义。既总结、批判、继承民族文艺遗产,又批判地借鉴外国文艺遗产。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宣传事业。对中外文艺遗产,采取全盘否定的虚无主义态度,或采取全盘肯定的盲目崇拜态度,都是错误的,都会阻碍和破坏文艺宣传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