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延年1929~1995
环县人。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任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党校文书、文书科长,陇东地委秘书处文书。新中国成立初期,任中共庆阳地委政策研究室秘书,甘肃省人事厅秘书,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秘书、干部处副处长,后调往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干部处,监察组办公室工作。1970年至1977年任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政法组审批组组长,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1978年任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负责人。从1979年4月起先后担任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甘肃省人事局局长、党组副书记。1988年2月当选为甘肃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1991年3月当选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3年2月, 任甘肃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咨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