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环境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政权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治发展经过多年的改革正逐步走向完善。高度集中的政治和管理体制逐步打破,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的权力关系日趋合理;立法体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遍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无法可依的时代成为历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确立,为我国制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大政方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不断巩固,民族关系日益融洽。
但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政治环境中还存在着许多不稳定因素。由于生产力不够发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难以在短期内解决; 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所产生的地区与地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仍大量涌现;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尚不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较多缺陷等。这些构成了当前我国政治环境的消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