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简称“三大民主”。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的项原则,也是军队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之一。(1)政治民主;官兵政治上平等,根本利益一致,都是军队的主人,只有职务和分工的不同,没有人格的贵贱,军官要尊重士兵的人格,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士兵积极参加连队管理,从加强部队建设出发,开展批评,提出合理建议。(2)经济民主:官兵通过军人委员会的经济民主组织,协助连队首长管理伙食和农副业生产,监督经济开支,维护财经制度,防止贪污浪费、侵占士兵利益和违反政策等不良现象,使生活不断获得改善。(3)军事民主:在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实行官兵互教的练兵方法,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在作战时,发动官兵献计献策,解决战术、技术难点,讨伦如何完成作战任务。战后开展评战活动,总结战斗经验。我军的民主传统是在几十年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不断形成和完善的。1948年1月,毛泽东在《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一文中提出。同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在部队中试验组织士兵委员会》的指示,总政治部颁布了革命军人委员会条例草案,使军队内部的民主生活进一步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