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又称“国家审计”。国家专职审计机关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资料和会计行为进行的审计。在中国,指由各级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资料和会计行为进行的审计。内容:(1) 合法性的审计。判定被查单位是否遵守对其经济事项有约束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有关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2)经济和效率审计。判定被查单位是否经济有效地管理并利用其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3)政府开支中计划项目的效益审计。判定该项目是否达到了事先确定的效益。政府审计一般由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必要时也可邀请有关专家进行。 政府审计又称“官厅审计”。由政府专门设立的审计机构对政府机关的财政预算收支进行的审计监督。审计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和它们所属的财政金融机构的财政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由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政府审计Government Audit由政府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进行的审计。政府审计主要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建立的审计机构,因领导关系不同而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❶由议会直接领导并对议会负责; ❷在政府内建立审计机构并对政府负责; ❸由财政部门领导,在财政部门内部设审计机构兼管财政监督,实行财政、审计合一制度。上述三种类型,由议会领导的审计机构独立性最强。 政府审计 政府审计governmental audit由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进行的审计。政府审计主要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以及政府机构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政府审计通常分为三种类型: ❶由议会直接领导并对议会负责; ❷在政府内建立审计机构并对政府负责,政府则对议会负责; ❸由财政部门领导,在财政部门内部设审计机构兼管财政监督,实行财政、审计合一制度。 ☚ 管理审计 独立审计 ☛ 政府审计 ☚ 官厅审计 国家审计 ☛ 政府审计government aud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