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政府保密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政府保密条例》Official Secrets Act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法规。用以控制接触或泄露政府机密文件。该条例对间谍罪和泄露国家机密罪下了明确的定义。对“国家机密”仅作了概括性的说明,如禁区、官方使用的密码和暗语、官方文件等均属国家机密。但是否所有文件均应保密,对此尚有争议。在1978年对多伦多《太阳报》的诉讼中,法官认为所有文件都应保密。1948年,魁北克上诉法院在审理一宗案件时认定,该条例不适用于已公开发表或众所周知的文件。有关保密的法规源于19世纪。1889年,英国通过第一部保密法,1890年,加拿大也通过此法,改动极少。1892年,加拿大刑法典援用其条款。1939年的保密条例取代这些条款,以后又进行多次修改,1973年增加准许窃听调查的内容。但该法条文仍过于笼统模糊,需进一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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