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政府专员结论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政府专员结论书法国政府专员对于行政案件.就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审查,提出自己判决意见的文书。政府专员参加行政诉讼的审判工作,是法国行政诉讼程序的一大特点。政府专员,在最高行政法院,必须是本案审判小组以外的另一小组的成员,在未设小组的地方行政法庭,审判组中有1名行政法官专门担任政府专员职务。政府专员可以审阅全部案卷,在他认为必要时,可以对案件中的事项作进一步调查,然后草拟政府专员结论,概括案件事实,并根据自己的法律意见提出解决办法。政府专员的结论不受政府意见的影响,在法国行政诉讼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法院往往据此而判决。行政法中的重要原则,许多都源自政府专员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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