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行动纲领》Economic Action Program of Government
巴西军政府颁布的经济改革行动纲领(1964~1966年)。主要内容有:建立完整的金融体系,为此颁布了赋税法和资本市场法,以增加税收和活跃资本市场;建立全国货币委员会和中央银行,形成完整的金融体系,加强货币与信贷管理;建立服务年限保征金和公职人员财富筹集计划等强制性储蓄制度,以备职工结婚、退休、购房或投资时提取使用;实行紧缩措施,控制通货膨胀。为此政府采取了削减国家财政开支、压缩工资和抑制物价等措施;增加外汇来源,实行灵活的汇率和以减少税收为主的鼓励出口政策。政府还新成立了计划部,进一步加强计划工作和对宏观经济的指导。执行结果通货膨胀率下降,1965~1967年连续几年国际收支已略有盈余,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也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