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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政企职责分开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政企职责分开

政企职责分开zhengqi zhize fenkai

我国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针之一。它指在组织社会生产的过程中将各级国家政权机构对经济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和企业对生产经营进行直接指挥、调度的职能区分开。
政企职责分开的目的是要改变过去长期存在的那种以政代企的做法,使企业从行政机关的附属物的地位向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方向转变。同时也有利于政府机构正确发挥管理经济的职能。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后,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包括: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计划、方针和政策;制订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的方案;协调地区、部门、企业之间的发展计划和经济关系;部署重点工程特别是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业的建设;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掌握和运用经济调节手段;制订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按规定范围任免干部;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等等。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内部事务。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和自身条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政企职责分开与简政放权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它们是为达到同一目标而采取的两个相关步骤(参见简政放权)。

☚ 简政放权   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 ☛
政企职责分开

政企职责分开

国家在组织社会生产的过程中,将各级政权机构和企业组织的经营管理职能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分工,正确划分两者的权限,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进行改革。正确划分政府机构和企业的职责范围,是搞活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湖南的政企职责分开改革,在1979年~1980年主要是进行企业扩权试点,1980年底进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探索,1983年广泛推广了群众创造的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其后由于实行利改税改革,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广中断。1987年5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普遍推行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经营责任制。1992年又试行股份制改革和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通过以上改革,正在逐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目前这一改革还在不断深入。

☚ 经济责任制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
政企职责分开

政企职责分开

将国家各级政权机构对经济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同企业对生产经营进行直接经营管理的职能分开。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过去由于长期政企职责不分,企业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独立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能力。1984年10月20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今后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

☚ 简政放权   经济责任制 ☛

政企职责分开

separating the functions of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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