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政以治民,刑以正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政以治民,刑以正邪 “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①之,将何益矣!”(《左传·隐公十一年》) 注释 ①诅(zǔ):诅咒。 译文 “政治用来治理百姓,刑罚用来纠正邪恶。既缺乏有道德的政治,又缺乏有威信的刑罚,所以才会发生邪恶。邪恶发生后再去诅咒,不会有什么作用的!” 感悟 传统中国社会追求一种政刑互补、宽猛相济、恩威并重的社会治理模式,虽说与现代民主制度尚有很大差距,但也不失为一种大家可以接受的制度安排。 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政治是用来管理民众的,刑罚是用来匡正邪恶的。指德治和法治不可偏废。语出《左传·隐公十一年》:“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例] 左丘明强调崇德、崇礼、重民,但是也不否定用刑作为辅助作用。“~”,即政用来治理百姓,刑用来纠正邪恶。左丘明主张量刑时坚持“慎罚”的原则。(王红霞《左丘明——一个被遗忘的大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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