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人民公社体制
在责任制迅速发展的同时,1981年8月,省委在凤阳县考城公社进行人民公社体制改革的试点,1983年2月起改革扩大到1276个公社,占全省公社总数3324个的38%,1983年冬至1984年春,全面开展了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改革,撤销了原有的公社、大队建制,改变了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解决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矛盾,解放了被压抑的农村生产力。成立了乡人民政府和经济管理机构,初步克服了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混乱局面,为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