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算中用于支援农村农业生产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支援农村合作生产组织资金、农技推广和植保补助费、农村草场和畜禽保护补助费、农村造林和林木保护补助费、农村水产补助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等。
支援农业生产支出
指国家预算中用于支援农村集体 (户) 的各项支出。主要内容有: 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支援农村合作生产组织资金、农技推广和植保补助费、农村草场和畜禽保护补助费、农村造林和林木保护补助费、农村水产补助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等。1978年后,对其中某些项目采取有偿方式,将资金无息或低息借给用款单位,按合同规定期限收回,继续周转使用,称为“支农周转金”。(参见“支农周转金”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