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农业支出财政预算直接安排用于直接发展农业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四川省在经济建设支出中专设支援农业支出,扶持和发展农业生产。1950年,该项支出只有农业、林业和水利三项。以后陆续增加农垦、农场、畜牧、农机、水产、气象、社队企业等事业费、农业资源调查和区划费、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费、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和农村人民公社开荒补助费等14项。1983年,将后3项划出,加上后来增加的农村农技推广和植保补助费、农村草场和畜禽保护补助费、农村造林和林木保护补助费和农村水产补助费等7项,另立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其余11项即为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1995年支援农业支出8502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3.1%。 支援农业支出国家预算中用于支援农业发展的各项资金支出。中国预算支农资金包括国营农林水气等部门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费、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及农村自然灾害救济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