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擅留人替工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擅留人替工案 擅留人替工案此案发生在清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九月,正黄旗戴都在前往修路时,令本甲喇张松弟牛录下十二人留为他的叔父伊哈纳替工二日。后告到法司,判戴都应解除管甲喇之责,鞭五十,计算工价折银二两四钱。上奏皇上之后,减轻处罚,命“戴都仍管甲喇,鞭五十之罪准折赎,另罚二两四钱银给替工之人。” ☚ 包衣通奸案 顺托惠殴人夺妇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