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擅改已奏官员选目姓名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擅改已奏官员选目姓名 擅改已奏官员选目姓名刑名。即主管官员选用的官吏擅自将已奏的官员选用名单改换姓名的行为。《元史·刑法志四》: “诸擅改已奏官员选目姓名者,虽会赦,除名发元籍。” ☚ 擅带刀阑入殿庭 商贾舟车不得用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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