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Elimination Standard Temporary Provisions of Motor Cycle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3号令联合发布,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共有6条。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类型的摩托车辆,并规定了有以下几种情形的摩托车辆均应报废。
❶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和轻便三轮摩托车及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
❷使用年限达到8~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和轻便三轮摩托车及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7~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
❸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❹摩托车燃油消耗量超过国家有关公告确定的相应排量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的20%的。
❺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❻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和噪声仍然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与养护 ☛
00002281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2: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