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斯洛伐克工资税指捷克斯洛伐克对个人工资征收的一种税。除法律规定的某些例外,所有在捷克斯洛伐克工作取得工资收入的自然人都是工资税的纳税人。以纳税人劳动所得的毛工资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人的毛工资收入不论是定期的、临时的或一次性的收入,也不论是货币形式还是实物形式的收入,除有免税规定外均应按规定计税。工资税实行浮动累进税率,按抚养两个人的纳税人的月工资收入,规定基本税率,最低一级税率为5%,最高一级税率为20%。对其他纳税人,则根据年龄和性别,在基本税率的基础上,或增加30~35%,或减少30%、50%以至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