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又称“损益同销”。受害人在损害发生后从其他途径取得部分或全部赔偿或受有利益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在其赔偿金中扣除其已得部分,给予部分赔偿或不再赔偿的赔偿原则。日本《刑事补偿法》第5条第22页规定:“应受到补偿的人,出于同一原因,已按照其他法律受到赔偿的,如果该损害数额同依本法应受到补偿金额相等或超过时,不予赔偿。如果该损害赔偿的数额比依照本法应受到的补偿金额少时,则应在扣除损害赔偿的数额后,核定补偿金的数额。”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