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条件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时不可缺少的起码的条件。对此,世界各国公务员法中都有规定,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籍,报考者必须具备本国的国籍;二是享有公民权;三是报考者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四是报考者应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文化程度; 五是年龄要求;六是身体素质方面的要求。规定的方式大体有三种:一种是只规定积极性资格条件,即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方可报考;一种是只规定消极性资格条件,即是具有什么样的情况不允许报考; 另一种是既规定积极性资格条件,同时也规定消极性资格条件。 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规定大体属于积极性的,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资格条件为:(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文化程度;(5)身体条件和年龄等方面的条件;(6)具有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