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
1935年11月1日至6日在南京召开。 出席中央执监委员、列席候补中央执监委员共一百零五人。会议检讨了四年来的党政工作,决定组织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由国民政府立法院起草的宪法修正本,并议决将宪法草案送请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长孔祥熙关于币制改革办法的报告,决议追认财政部制订的实施法币、安定金融办法。 会议还通过了冯玉祥等二十人联名提出的《救亡大计案》,主要内容为:(1)切实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2)大赦政治犯;(3)精诚团结;(4)充实军备;(5)注意防灾救灾等。 对教育改革、生产建设等问题,亦有磋商。 |